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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象棋协会关于发布《象棋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和《象棋赛事活动参赛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浏览次数:263

象棋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1.  总则

     

  2.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规范全国各类象棋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提升象棋赛事活动的办赛服务水平,促进象棋运动健康有序发展,中国象棋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象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象棋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制定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3.  本指南所称象棋赛事是指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象棋赛事(含群众性象棋赛事,以下简称“象棋赛事”)的统称。

  4.  象棋赛事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赛中赛后监管,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各级体育部门对所辖区域内象棋赛事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象棋赛事安全监管承担相应责任,各级象棋行业管理部门、各级象棋协会对象棋赛事安全承担项目管理责任,负责所辖区域内象棋赛事的服务、引导和规范。

  5.  各级各类象棋赛事应有明确的主办方和承办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承办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执行体育行业规范,确保赛事安全,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6.  赛事申办

     

  7.   申办象棋国际赛事应按照《象棋赛事管理办法》执行。

  8.   申办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中国象协主办的全国象棋锦标赛,须按要求参加上述单位组织的赛事公开征集,通过征集程序取得办赛资格。

  9.   申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性赛事和其他级别的地区性象棋赛事,可参照上述申办程序执行。

     

  10.  赛事组织

     

  11.  赛事组织职责划分

    举办象棋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根据需要,做好下列保障工作,并签订办赛协议书

    主办方审批成立比赛组委会提供承办比赛必需的竞赛文件;制定竞赛规程、竞赛日程、竞赛编排和审查参赛人员参赛资格,确定参赛名单;选派竞赛所需仲裁人员和裁判人员;指导竞赛组织工作;审定参赛队的冠名、比赛服的广告内容;提供奖牌、奖状的样式

    承办方负责整个赛事期间的赛事组织和安全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具体措施;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防疫方案及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做好象棋赛事各项保障工作,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落实医疗、卫生、食品、交通、通信、安全保卫、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成立工作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责任人,配备人员并组织培训、演练,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置。

  12.  赛事组织机构

  13. 筹备委员会

    象棋赛事承办方自获得赛事承办权起,应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与主办方的日常联络,接受主办方的技术指导,并在组织委员会成立之前代行其职能。根据赛事举办时间,提前3个月落实赛事有关事项(如场馆、器材、接待酒店等)。

  14. 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根据象棋赛事的性质和级别,不晚于赛事举办前30天,承办单位应在筹备委员会基础上,商请主办单位共同成立组委会,负责赛事全部组织工作,推进赛事各项工作。

    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一般可设:疫情防控、竞赛、场地器材、安全保卫、新闻宣传、医疗卫生、后勤接待、市场开发等机构,明确赛事的分工和责任,协同合作;组委会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志愿者团队。

  15.  赛事有关文件

    主要包括:竞赛规程和规则、赛事组织方案、赛事补充通知、秩序册与成绩册等。

  16. 竞赛规程和规则

全国象棋赛事应按照最新版《象棋竞赛规则》和总局棋牌中心中国象协颁布的竞赛规程、补充规定等技术性文件筹备和组织赛事;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性象棋赛事其他级别的地区性象棋赛事可参照全国象棋赛事要求执行。

  1. 赛事组织方案

    象棋赛事承办单位一般应在赛前至少2个月制定并向主办单位报审疫情防控方案、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等。赛事组织方案至少应包括赛事名称、目的、赛事规模、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度安排、开(闭)幕式安排、经费预算、后勤保障措施、各类应急措施等。

    承办单位在赛前应主动向所属管理和监督部门报批(备),寻求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服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规则和涉及安全问题的应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合法、安全、规范办赛。

  2. 赛事补充通知

    象棋赛事补充通知一般包括规程中未明确或需要修改的情况,应在赛前至少1个半月制定并向参赛单位发布,临时应急性通知时间不受此限制。

  3. 秩序册与成绩册

    象棋赛事秩序册一般应在赛前至少1周确定并完成印刷,在报到时向参赛人员发放。

    象棋赛事成绩册可在赛后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公布(寄送)。

  4.  比赛场地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有足够的空间,建议人均面积在2.5㎡/人以上,充足的光线以及良好的通风条件;

    (二)比赛室内场地,冬季以18至25摄氏度为宜;夏季以23至28摄氏度为宜。湿度以30%至80%为宜;

    (三)比赛场地应有标志明显的安全应急通道;

    (四)比赛进行时,赛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五)比赛区域应不受观众干扰;

    (六)比赛用的棋桌必须平稳牢固;棋桌的数量必须保证每个对局可以在赛桌上互不干扰。另外每张棋桌必须标明台次号码。

    (七)国家级以上比赛(含国家级),每张棋桌的尺寸必须有足够的空间摆放台签、双方运动员名签、棋盘、棋钟、对局记录纸。棋桌与坐椅的间隔不低于30cm。运动员坐椅之间的间隔不小于50cm(以运动员时,互不干扰为最佳)。

    (八)棋手使用的坐椅必须与棋桌的高度相匹配,坐椅的数量必须保证每一位参赛选手能拥有自己的坐椅。

    (九)赛场要为裁判员准备工作台和裁判椅。

  5.  比赛棋盘、棋子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棋盘表面不能反光,棋盘上的线路要清楚;

    (二)棋子尺寸必须相同,且与棋盘相适应。棋子摆放在原始位置时,相邻的棋子不能出现挤碰现象;

    (三)棋子厚度选用时要与赛制相适应。一般情况下,快棋赛棋子不宜过大或过厚,棋子既不能反光又不能过于光滑;

  6.  棋钟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7. 比赛用棋钟功能须满足《象棋竞赛规程》要求;

  8. 棋钟显示数字可视范围应大于2米

  9. 棋钟的电池应能确保比赛进行中不断电;

  10. 当进行时间处罚时,裁判员能够迅速对时间和着数进行调整

  11. 棋钟应该能显示双方进行的着数;

  12.  安全风险评估

    (一)承办单位赛前应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赛事组委会成立安全评估小组,从疫情防控、比赛场馆、竞赛器材、配套设施、食宿交通安全、信息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比赛保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二)赛事通过安全评估小组的评估后方可举办。

  13.  医疗和保险

  14. 承办单位应充分保障赛参赛人员、赛事组织工作人员的健康。

  15. 在正式比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比赛场地配备医护人员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及创伤简单处理用品常用药品,保证在比赛期间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

  16. 承办单位选派的医务人员需持有在医疗卫生系统注册的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独立的医务能力和丰富的临场急救经验。

  17. 承办单位须在赛事筹备和赛事期间,为赛事工作人员、志愿者等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为赛事购买公众责任险。

  18.  服务保障

  19. 食宿

  20. 赛事参与人员驻地原则上应尽可能接近赛场同时且尽可能满足安全卫生、基础设施完备、交通便利等条件。

  21. 餐食原则上安排自助餐,菜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等规定;要确保足够的供餐时间,以满足参赛人员的比赛需求;根据报名信息,尊重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饮食习惯。

  22. 加强食品安全保障,严格控制食品供应和采购渠道,食品供应商应做好安全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留样。

  23. 交通

    承办单位须制定详细的用车计划,保障竞赛、技术官员、器材、医疗等工作用车,保证赛事期间各类人员参与相关活动用车的有序调度。

  24.  赛事相关会议和仪式

  25. 组委会工作筹备会

    会议一般由组委会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主要内容为通报赛事整体筹备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6. 领队教练联席会和技术会议

    会议一般在赛时由组委会主要领导、裁委会、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代表参加。主要内容为通报赛事筹备情况、介绍赛事相关要求和赛风赛纪要求等。会议室要求备有足够数量的桌椅,准备投影仪、背景板(或电子屏)。

  27. 裁判员会议

    会议一般由组委会主要领导、全体裁判员参加。主要内容为通报赛事有关信息、赛风赛纪要求、裁判员培训等。会议室视承办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在酒店或比赛场馆,要求备有足够数量的桌椅,准备投影仪、背景板(或电子屏)。

  28. 开幕式或开赛仪式

    可根据赛事级别、规模和需要,确定是否举办开幕式、开赛仪式等。如确需举办,仪式应简朴有序,且以反映中国元素、当地历史和文化特色为主。承办单位赛前须制定仪式方案,报送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执行。

  29. 颁奖仪式

    承办单位须根据竞赛规程的录取和奖励规定,制定与之相适应的颁奖仪式工作方案,报送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执行。

  30.  反兴奋剂工作

    象棋赛事的组织工作须遵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相关规定。

  31.  商务开发

    象棋赛事的商务开发工作须按赛事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广告设置方案须经主办单位审核认可,广告的设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广告活动的有关规定。

  32.  新闻宣传

  33. 承办单位须制定赛事宣传推广工作方案,尽可能对比赛进行电视、网络直播或转播,增加观看比赛的受众数量。

  34. 积极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赛前、赛中和赛后全程加强赛事宣传,加大对重点参赛运动员、比赛中出现的好成绩、好故事,与比赛有关的公益活动等报道力度,充分展示中国体育和象棋项目良好形象,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35. 承办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发布的赛事广告和媒体宣传内容必须正确、真实、健康,不得误导、欺骗参赛人员和社会公众。

  36.  安保工作

  37. 承办单位须在赛前至少30天向当地公安消防和其他有关部门对赛事进行报备。

  38. 承办单位应当加强观赛环境管理,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严禁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赛场。

  39. 承办单位因办赛需要使用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信息的,应当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使用或泄漏。

  40.  赛事熔断

    承办单位应当密切关注赛事进程,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在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时,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后,应及时终止赛事。

     

  41.  不可抗力

     

  42.  如因自然灾害、疫情防控、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因素,确需变更赛事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或取消赛事的,承办单位应当在获得主办单位同意后及时公告。

  43.  附则

     

  44.  象棋赛事组织工作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意勤俭办赛,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

  45.  本指南解释权归属中国象棋协会

  46.  指南202228日起执行2018926印发的《象棋比赛办赛指南(试行)》象棋协字201851号)同时废止。

     




象棋赛事活动参赛指引

 

  1.  总 则

  2.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规范全国各类象棋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保护象棋赛事活动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象棋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5号令)《象棋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制定象棋赛事活动参赛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3.  本指引所称的赛事活动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举办的象棋赛事活动。

  4.  本指引是参加象棋项目赛事活动的人员必须了解的事项,帮助参赛者熟悉赛事活动概况和参赛流程,并安全顺利完赛。

  5.  参赛须知

  6.  运动员应当诚信参赛,做到: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遵守体育道德,不弄虚作假,严禁使用兴奋剂、冒名顶替、操纵比赛等干扰公平竞赛的行为。

    (三)遵守象棋竞赛规则、竞赛规程和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服从赛场管理,自觉配合反作弊等各项安全检查,维护赛事活动正常秩序。

    (四)遵守社会公德,在赛事活动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7.  熟知并遵守竞赛规程、补充通知、补充细则。

    竞赛规程是赛事组织的政策与规定,竞赛参加者与组织者都必须遵守。竞赛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竞赛名称、举办单位、举办时间、举办地点、竞赛项目、竞赛办法、参赛办法、奖励办法,以及组委会的其他要求。

    补充通知是组委会对赛事信息的补充性文件,主要包括报名要求、报到须知、技术会议须知、联系方式、食宿交通安排,以及组委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参考信息。

    补充细则是裁判长对赛事的技术细节规定进行补充说明的文件,主要包括抽签办法、比赛日程、名次区分以及竞赛相关的其他信息。

  1.  赛前

  2.  报名

  1. 参赛者需符合竞赛规程所规定的参赛资格要求,如参赛年龄、参赛组别、运动员注册资格、技术等级、学籍、户籍等。

  2. 参赛者需确认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适宜参赛。按照日程安排,及时办理体检证明、个人或团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保险有效期须包含赛事活动报到至离会日期及往返路程日期)。

  3.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所需信息,并根据规程相关要求加盖公章,报名后应及时与赛事组委会沟通确认。

  4. 报名表是竞赛编排的重要依据,如报名后需更改或取消运动员工作人员,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规程中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规程进行):

    1.在报到前,须由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在抽签、编排后,原则上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均不予变更和取消,无故退赛运动员按照赛风赛纪相关规定处理。

  5.  交通和食宿

    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组委会提供的相关信息,提前规划交通路线和食宿安排

    (一)如组委会提供接站/送站交通服务,提交报名信息时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告知组委会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抵离日期时间、航班或车次、抵离站点、人数、联系方式和超规行李(如有)等,便于组委会设立接待站点,做好接送站工作。

    (二)在报名后报送相关食宿信息,主要包括:选择的酒店名称和标准、入住人数和天数、人员、性别、房间需求、缴费金额和缴费方式及其他特殊需求,如提前报到和延期离会需求、超编人员住房需求、特殊饮食需求等,并在提交后及时与组委会进行确认。

    (三)自行前往赛地的参赛者请在报名成功后提前规划好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事项。

  1.  赛中

  2.  报到

    (一)一般情况下,参赛队/参赛运动员应于赛前1天报到。如涉及因疫情防控或其他要求,报到时间可能会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严格按照组委会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

    (二)报到流程

    1.核对参赛信息。核验参赛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组委会认可的身份证明(原件),根据规程或补充通知要求提交复印件;

    2.出示个人或团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健康证明及规程要求的资格审核材料等;

    3.进行安全、防疫等方面的检查检测工作包括核酸检测结果、身体健康证明等;

    4.领取报到资料,包括参赛证件、秩序册、参赛手册、餐券以及赛会有关通知、注意事项等;

    4.办理入住、缴纳相关费用等;

    5.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赛者报到时,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代理人。

  3.  技术会议

    技术会议是由组委会组织,各队领队教练员、裁判委员会、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仲裁共同参加,针对赛事的组织情况、竞赛情况、裁判情况以及特殊的情况和要求进行说明。

    (一)所有参赛队必须派领队、教练或至少一名运动员 参加技术会议。承办单位负责人介绍赛事筹备情况,裁判长解读竞赛规则与规程重点内容后,与会者可就竞赛规程、补充细则、抽签、编排、接待和组织工作等问题,进行提问。

    (二)与会者应认真记录会议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参加开幕式、闭幕式、交流活动、比赛期间赛事纪律、安全保障、防疫要求等的重要内容,会后及时向所在队伍进行传达和落实。

    (三)现场抽签并确认结果。个别赛事的抽签仪式也可在报名结束后或开幕式上举行。

    (四)技术会议后应提前前往赛场,提前熟悉赛场环境、成绩公告栏、洗手间等位置。

  4.  开幕式如有)

  1. 根据组委会要求,按时参加开幕式并提前就位。

  2. 参加开幕式须按组委会规定着正装或队服

  3. 在升国旗、奏唱国歌环节应保持肃立,行注目礼。

  4. 仪式全程应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听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5.  比赛期间

  1. 所有人员应佩戴比赛证件出入赛场,进入赛场应衣冠整洁,言行举止文明有礼。

  2. 配合安检防疫等工作,禁止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不符合竞赛规定的电子产品进入赛场。

  3. 根据新闻宣传需求,配合接受媒体采访。

  4. 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克己自律,严守赛风赛纪。自觉抵制不良赛风、赛纪,坚决杜绝扰乱赛场、肢体冲突、无故退赛等行为。如有投诉或者举报,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5. 比赛期间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无论输赢要努力保持平和的心态。

  6. 及时关注成绩公告,如对比赛成绩或结果有异议,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竞赛裁判或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不得扰乱正常比赛秩序。

  7.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相关规定,注意食品、营养品、药品安全,避免误服误用情况的发生。

  8. 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象棋协会关于竞赛的其他规定。

  9.  闭幕式或颁奖仪式)

  1. 根据组委会要求,按时参加闭幕式。

  2. 需上台领奖的队伍或个人应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列队,展示队伍的良好风貌形象。

  3.  注意事项

  1. 注意餐饮安全,合理安排用餐时间,赛事期间严禁饮酒。

  2. 比赛场地均配常驻医疗组,在赛事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医疗组或承办方寻求帮助,采取相应措施,切勿逞强勉强参赛。

  3. 配合组委会落实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 加强安全意识,注意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参加非组委会组织的活动。

  5. 办证办理赛后需办理证书的棋手,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组委会。

  6.  赛后

  1.  赛后注意事项

    (一)及时总结

    根据比赛结果,进行赛后总结,以便提升水平。同时,应分别结合赛前筹备、参赛安排、竞赛水平、技战术发挥等方面进行总结,为下次参赛积累经验。

    (二)离会

    按照规定时间和组委会有关要求有序离会。

     

  2.  网络赛事

  1.  网络赛事

    (一)棋手自愿报名参加象棋网络比赛,报名后应遵照中国象棋协会相关竞赛文件、比赛规程及补充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参赛棋手应保证比赛环境达到基本比赛标准,具体如下:

    1. 比赛环境应设立在小范围独立区域,保证比赛设备、网络、光源等达到比赛标准;

    2. 比赛环境须保持安静,严禁参赛棋手发出不必要的声音;

    3. 除比赛设备外比赛区域内不能有其他电子设备;(如比赛要求使用直播设备、录制设备等,棋手则根据组委会要求执行)

    4. 参赛棋手身边不能放置象棋相关书籍资料等,

    裁判员可以要求参赛棋手协助检查比赛环境。

  2.  注意事项

  3. 网络赛事在报名时除填写常规报名信息外,还需要准确填写参赛平台用户昵称、姓名、ID等信息。

  4. 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加入领队联络群并及时关注群内通知。在群内交流时注意文明言语,不得相互攻击。

  5. 技术会议采用网络会议模式召开。与会者需提前安装和熟悉会议所用软件。

  6. 参赛者需提前安装和熟悉会议或者比赛用网络平台、软件和设备操作。确保设备电量充足,网络通畅。

  7. 根据组委会要求注意保留好录屏、对局棋谱等相关文件

  1.  其余未列出事项,参照线下赛及要求执行。

     

  2.  附 则

  1.  指引解释权归属中国象棋协会。

  2.  指引2022年28日起施行。2018年9月26日印发的《象棋比赛参赛指南(试行)》(象棋协字〔2018〕5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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